冒充官员诈骗55.5万元
2005年2月至2007年12月,为谋取非法利益,现年53岁的被告人某厂退休职工吴某谎称自己是解放军后勤部部长,先后以为李某之女、胡某之女办理上军校、当外交部武官和入伍为名,骗取李某、胡某人民币共计52。5万元。此外,吴某还以为卫某联系康复器材销售为名骗取卫某人民币3万元。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吴某抓获归案。
诈骗的会怎么判刑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遂以诈骗罪将被告人吴某公诉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被告人吴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
河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制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55。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吴某虽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但有多名事主陈述及证人证言,陈述与证人证言相互间能够互相印证,另有汇款单等书面材料予以证实,故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因此,河西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3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