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著名旅游景点侵害游客利益犯罪呈现四个特点应当引起重视

123发布时间:2018年5月10日 东莞东坑律师  

2012年1月以来,东城院依法审查起诉在著名旅游景点针对游客实施的犯罪案件114件128人,该类案件的发生严重侵害游客利益,同时也会对首都旅游行业发展和首都形象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办理案件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呈现四个特点,应当引起重视。

一、案件特点

一是暴力伤害游客案件影响恶劣。该类案件为11件15人,犯罪嫌疑人因琐事或者个人原因针对游客实施伤害行为,个别嫌疑人为制造事端伤害外国游客或者幼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2013年8月30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东安市场门前,无故持刀将被害人唐某某(女,3岁)背上部、左肩部等砍伤,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又如2012年5月2日,被告人王某某在天安门广场国旗杆南侧,为达到个人目的,用钢锯条自制的利刃将被害人(英国籍)的左上臂扎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是在封闭旅游场所内针对幼女实施性侵害案件偶发。犯罪嫌疑人在封闭旅游场所内,利用封闭旅游场所灯光昏暗、环境嘈杂等便利,趁家属不注意对幼女实施性侵害行为。如2013年9月7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东城区南锣鼓巷15号 “鬼屋”游览中心内,借带被害人张某(女,6岁)游览“鬼屋”之机,以手指抠摸阴部等方式对被害人张某进行猥亵,造成被害人张某会阴部见浅表裂伤。

三是无照揽客、销售假门票等行为易滋生妨害公务犯罪。该类案件为5件5人犯罪嫌疑人在旅游景点附近无照揽客,销售假门票,破坏旅游管理秩序,侵害游客利益,在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其依法予以取缔时暴力抗拒执法,滋生犯罪。如2014年7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本市东城区故宫博物院午门南侧阙右门附近无照揽客,民警在依法处置该人过程中,推搡、辱骂民警,并在警车上将民警腿部踢伤。

四是盗窃类案件占多数,嫌疑人采用多种方式实施盗窃。该类案件为97件107人,嫌疑人采用扒窃、割包、用镊子夹等多种方式实施盗窃行为,其中天安门地区盗窃案件为60件64人,分别占66%和59.8%,犯罪嫌疑人盗窃游客钱包时,里面通常有身份证、回程火车票等物品。如2014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荆某某在本市东城区天安门广场西侧安检口处扒窃曾某某右后裤兜内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205元及身份证一个。又如2014年9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本市东城区天安门广场内正阳门城楼东侧,趁看管游客包裹的导游不备,盗窃被害人赵某某挎包一个,内有手机两部及火车票两张等物品。

二、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犯罪嫌疑人趁人多混杂在旅游景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著名旅游景点吸引大量国内外游客,节假日游客数量急剧攀升,导致景点内人满为患,十分拥挤,游客违法犯罪人员容易趁人多拥挤以及外地、外国游客对本地区情况不了解之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治安管理水平不够。著名旅游景点覆盖面广、游客数量庞大,中心城区派出所承担着辖区内国家机关部委,领导干部住所附近的治安管理任务,压力较大,警力不足情况较为严重,无暇对旅游景点各场所进行全面巡逻、全天监控,留下了治安管理漏洞。

三是游客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游客没有足够安全防范意识,在游玩时只顾在各景点拍照参观,忽略了对自己物品保管,连贵重物品、重要物品都随意放置,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尤其在安检口、景点入口等安全风险比较大的环节容易因自身疏忽遭受损失。

四是重点场所监控难度较大。天安门等重点地区长期有上访人员聚集滋事,为表达诉求有时采取极端手段引起相关领导及社会关注,该类人员在节假日,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针对游客实施犯罪行为不计后果,手段恶劣,由于旅游景点游客数量多,流动性强,对该类人员事前监控难度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建议: 一是提升旅游景点治安管理水平,增加警力对旅游景点进行全面巡逻、全天监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保证旅游景点治安管理不留死角。二是进一步规范各景点旅游管理,构建规范、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加大对黑三轮、黑出租、票贩子等破坏旅游秩序人员的打击力度,完善旅游场所管理以及限流、限时等制度机制,避免因管理不善引发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游客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在旅游景点发放宣传册,设置固定宣传栏以及显示屏等方式,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乘之机。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东坑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49658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