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伙同他人抢劫中学生,抢劫会被判多少年?

123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东莞东坑律师  

伙同他人抢劫中学生

2008年3月8日晚20时许,为谋取钱财,被告人丁某1、丁某2堂兄弟俩伙同刘某、徐某、王某(均在逃)窜至拖船集某巷内,强行将拖船中学朱某、徐某、余某等10名学生的832元现金、90元饭卡及价值1095元的两部手机、MP3、MP4抢走。其中,学生朱某被打致轻微伤丙级。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追缴的80元现金及价值1095元的赃物发还受害人。

抢劫会被判多少年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1、丁某2目无国家法律,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致一人轻微伤丙级,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系共同故意犯罪,被告人丁某1、丁某2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辩护人提出要求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部份意见,予以采纳。

2009年1月5日,丰城市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丁某1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丁某2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东坑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49658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