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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是做什么的有哪些要求 可作为工程发包人的有谁?

12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8日 东莞东坑律师  Tags: 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是做什么的有哪些要求,可作为工程发包人的有谁

  钟春标主任律师,东莞东坑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是做什么的有哪些要求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就业热门行业,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的高薪行业。哪个企业的发展都需要融资,房地产这样的高收入行业也一样需要有人专门负责融资这一块业务。那么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是主要做什么的都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需要首先认识房地产融资是什么再了解房地产融资主管基本工作都要求些什么。

一,房地产融资

作为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一定知道房地产融资是什么。

从广义概念上讲,房地产融资是指在房地产开发,流通及消费过程中,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所进行的筹资,融资及相关服务的一系列金融活动的总称,包括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清算。

从狭义概念上讲,房地产融资是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融资的总和,包括房地产信贷及资本市场融资等。

二,作为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需要学习哪些及岗位要求

、融资专员需要了解的知识:

1、掌握财务、税收、金融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2、了解一些贷款、信贷等方面的知识;

3、财务知识、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分析和评估知识;

4、法律知识、市场分析、营销、心理学知识。

、融资专员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与各金融机构、银行、政府及相关机构联络、接洽;

2、负责与外部机构建立广泛的信息来源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3、负责公司融资信息的收集、整理,融资渠道的建立;

4、负责各种融资方式的分析、探讨、操作、实施;

5、负责配合公司战略部署安排相关投融资事务;

6、负责参与融资商务谈判,撰写相关报告和文件;

7、负责协助资金主管办理其他临时性工作、协调工作;

8、负责处理公司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各种外部事宜;

9、合理进行资金分析和调配,内部融资安排。

、融资专员岗位要求:

1、大学及以上学历,统计、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财务、税收、金融有关政策法规;

3、具有良好的客户沟通能力,关系答理能力及优秀的谈判技巧;

4、具有2年以上金融相关工作经验,从事过融资和信贷工作者优先;

5、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可独立撰写各种分析报告;

6、具有很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人脉关系;

7、具有一定的团队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由上得知,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要负责公司一系列金融活动,要具备财务、金融、统计等专业知识外还要懂得与客户沟通的营销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等。综合下来即便还不完全具备学习下来也会成为房地产和金融领域非常精英的人才。

可作为工程发包人的有谁?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权利和支付工程款项能力的当事人。发包人也被称为建设单位、发包单位和业主。很多人不清楚发包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她们是如何确定的可作为工程发包人的有谁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作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对外能独立地承担民事,发包工程时需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应报建、立项、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办理合法的手续后,才能对工程对外发包。如何准确判断建设工程的发包人,首先,应审查是否具备一个发包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合法手续;其次,审查各种审批文件上的建设单位的主体是否与发包人的主体相一致。作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应具有合法性,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发包人。

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方主体资格上,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还作出的一些具体要求的规定。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从此规定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具体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当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只有在开发项目主体资格合法的基础上作为发包人对外发包工程时,也才可能是合法的发包人。实际建设工程项目中,有的是合作建设项目,一方出资,另一方出地等情况,在确定发包人主体资格上,要具体分析。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有的合作各方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实体;有的合作各方组成合伙性质;有的合作各方仅为协作性质。在判断合作各方谁具有发包主体资格时,要从合法性上来判断,是否具合法有开发资质,手续是否完备。

承发包纠纷中的确定发包人作为被告的范围和依据

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有些因审查发包人主体资格不严,在发包人主体资格都没有搞清楚时,就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发生纠纷时,不知以谁为被告起诉对自己更有利,更能维护合法的利益。有明确的被告是提起诉讼的条件之一,要提起诉讼,就要解决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建设工程承发包纠纷中,经常会出现因拖欠工程款、质量、工期、造价确定等问题发生纠纷,当发生纠纷后,承包人如何选择确定谁作为被告,就显得尤为关键。有时承包合同中的发包人与实际上的发包人不是同一个主体,有些是合格的主体,有些不是合格的主体,确定发包人作为被告,应从签订合同的主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合同的关系、民事承担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来考虑。可以依据合同将签订合同的发包人确定为被告;在共同发包中,将合同中各个发包人都列为被告;签订合同的发包人与实际上的发包人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下,就要找出实际上的发包人,以便确定将谁列为被告较好或者是将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和实际上的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

本文已经具体说明。法律规定其主体资格必须具备能够支付建设工程的费用以及具有发包的资质。如果发包人由于文件不合法性,很容易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并且产生推卸的行为。因此发包人需要严格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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